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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今日热门

2023-06-08 16:29:25        来源:鲁网淄博


【资料图】

鲁网6月8日讯(记者 金双)6月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建设高品质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常雁飞,对《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近年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普惠共享的制度优势,大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截至5月底,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累计惠及全市120.75万人,累计为326.73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453.92亿元,累计向18.60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54.68亿元。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撑。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积极引导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3月30日,《暂行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于6月1日起全面施行。

年满18周岁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同时在淄博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主要有两种方式办理开户缴存:线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线上渠道。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通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模块自主办理。

在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基础上,缴存人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淄博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在10% -24%范围内自主选择,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期间可调整一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比如购买自住住房、租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等符合规定的情况,可以通过线上渠道或到服务大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账户余额在保留最近1年缴存额的前提下,可以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暂行办法》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缴存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等因素挂钩,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挂钩倍数为缴存余额的10倍;连续缴存满24个月及以上的挂钩倍数为缴存余额的15倍,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贷款利率、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信用情况等,参照本市在职职工有关政策。

责任编辑: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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